2025-10-21 11:13
经常去听音乐会、体育赛事的朋友,大多都有抢票的经历。拿到门票后,他们需要快速付款。如果你动作慢一点,门票可能会丢失。但前一段时间,不少市民在抢票时被绊倒。他们不仅得到了门票,还通过诈骗损失了钱财。更令人惊讶的是,原本应该用来发送正式通知的1068开头的号码,却成为诈骗分子伪装身份实施诈骗的工具。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骗局?
“尊敬的顾客,您已成功订购某场演唱会门票,请在15分钟内付款,超时订单将自动关闭。”几个小时前,不少市民收到了这样一条从1068段开头的短信。许多急于购买热门音乐会和体育赛事门票的市民按照提示,在未经验证的情况下将钱转入指定账户。原来是直到他们停在该区域外时,他们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此类诈骗短信共发送6525条,受害人损失从几百元到十万多元不等。一名受害人损失17万元。经调查核实,这些短信并非来自官方,而是诈骗分子通过1068开头的号码发送的,冒充机票平台。
央视记者 王丽:很多人都收到过从1068开始的短信,而且大部分都是促销短信。事实上,1068号段并不是“黑色号段”,而是紧随其后的“严重号段”。根据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只有向工信部成功申请后才能获得使用权,一个企业不能申请多个细分资源,也不能未经许可转让或出租。在严格审批下,为什么欺诈者仍然可以使用Segment 1068来发送欺诈消息?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过程中发现了这一线索。调查发现,本案诈骗短信的来源为河北某科技公司网络耻辱。然而,该公司并无合法权利使用1068号段。其使用的段号是通过层层转租从其他公司非法获得的。
数字部分是逐层执行的。六被告人未尽到责任,被责令赔偿50万元。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就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为何将此案列为公益诉讼?该案的主要背景是什么?一条普通号码的短信如何逐渐成为诈骗工具?
陈增宝 主席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像这样的电子诈骗案件,收到短信的相关人员上千人,虽然有点分散,但损害却是复合式的。每个人都讨厌收到欺诈短信,但个人权利却很难捍卫。因此,检察机关利用诉讼中的公共利益,代表不特定多数人对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和涉案企业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们司法系统的一个变化。
法院查明,1068号涉案资源最初是由广东一家科技公司和无锡一家互联网公司分别通过向工信部申请获得的。两家公司获得该号段资源后,并未进行运营,而是提供给武汉一家信息技术公司进行手术。之后,通过层层转租北京某科技公司、安徽某信息公司、河北某原网络科技公司先后获得涉案1068网段发送短信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六家公司签署的每份协议均明确规定“禁止转租或出售码号或短信传输权限”,但没有一方真正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正是责任的集体失职,让本应严格控制的通信资源最终成为诈骗者伪装身份的“外衣”。
庭审中,六名被告辩称,其对涉案1068条进行分包,属于正常市场行为。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六名被告人未经批准,以营利为目的,非法转租、出售电信代码资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有电信资源使用权的用户,未经许可,不得使用、转让、出租电信资源。
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收益状况、犯罪的先后顺序、精神健全、涉案行为的影响范围、治理和修复损害的费用等情况,判令六名被告人在全国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认罪,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50万元。
全链问责筑牢通信安全防线
这起涉及1068条款的诈骗案的审理可以说是司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一次创新探索。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案除了追究刑事责任的诈骗罪外,还包括将电信业务链条上各运营商和培育主体纳入责任范围,实现全链条责任。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目前市民对1068网段存在信任危机。即使他们没有被骗,在收到1068短信的那一刻也会质疑其真实性。从长远来看,被告的行为不仅会破坏公众对正规通信领域的信任,还会损害国家通信领域的公信力。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后,明确“反电信网络诈骗必须共同治理,群防群治”。码号作为国家通信的重要来源,是防止欺诈信息传播的“第一道防线”。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落实预通风和控制义务。这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不是“选择性行动”。
(央视记者 王莉 苗亦萌)